- 索 引 号:00820387-3/2023-02770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重兴镇 成文日期:2023-10-25 09:10
-
标 题:
重兴镇人民政府关于文昌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和绩效目标情况公告(文财农字〔2023〕161号)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10-25 09:1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文财农字〔2023〕161号)
重兴镇人民政府关于
文昌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安排和绩效目标情况公告
根据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琼扶办发〔2018〕184号)和按照省财政厅等部门《转发财政部等六部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琼财农〔2019〕830号)要求,现将我镇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调整资金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文昌市财政局下发《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文财农字〔2023〕161号),收回我镇2023年重兴镇胡椒仓储项目资金15万元。(详见附件)
公告期为长期。如对上述事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以下单位反映。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文昌市重兴镇人民政府,海南省文昌市重兴镇重南街。
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海南省脱贫致富热线电话:961017,文昌市重兴镇人民政府电话:0898-63481030,邮箱:cxz81030@163.com。
附件: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附件1-3
重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