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0317-9/2022-48235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1-12-28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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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文昌市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1-12-28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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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建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琼发〔2018〕19号),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工作,分别对职责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汇总,形成《文昌市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市属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20年,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08.00亿元、负债总额104.32亿元、所有者权益3.69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96.59%。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97.13亿元、负债总额42.02亿元、净资产155.11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60.75亿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36.38亿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根据我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数据,全市土地总面积370.14万亩。国有土地总面积91.06万亩,其中,国有湿地14.99万亩、国有耕地6.52万亩、国有林地24.14万亩、国有草地0.67万亩。我市水资源总量为13.71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3.14亿立方米。责任管辖海域面积为5245.50平方公里,近岸海域面积为154平方公里。全市森林面积163.20万亩,森林覆盖率44.09%。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认真做好企业产权登记基础管理工作。实现企业产权登记全覆盖,做到国有产权“应登必登、应登即登、登则登准”,与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系统保持一致。三是认真做好企业报表汇总上报和企业财务专项审计工作,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通过报表数据变化,发现企业潜在的经营风险点并做好防范化解,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四是规范企业土地房屋资产的转让、对外合作经营及出租行为,明确了各类行为的审批权限及程序。五是依法做好资产评估委托工作,特别重点加强对国有产权的转让、租赁、置换、划转,作价入股等方面的日常监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逐项严格审核。六是严格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我省有关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政策精神,明确市属企业国有产权和资产交易必须进场交易原则,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分类推进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为做大做强国企规模,提高我市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一是支持海南文昌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做强做优做大。二是督促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三是指导企业处置闲置资产,优化资源配置。
3.加大我市僵尸国有企业改革力度。截至2020年底,我市累计完成了81家国有企业改制关闭工作,共安置职工4868人。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推动市木材公司、清澜食品分公司及市水产供销公司等38家国有企业改制关闭工作。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日常监管,完善资产管理体制。确保过紧日子要求落地生效。严格资产配置审核,落实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等制度。推进国有资产整合利用,盘活闲置资产。印发《文昌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文府办〔2020〕57号),通过落实“放管服”,进一步厘清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职责。
2.优化防控资产配置程序,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为积极应对疫情,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简化了疫情防控资产配置审批程序,支持各单位快速打好防疫战;落实了疫情期间租金减免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3.深化公共服务,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为了创新社会治理理念,优化公共服务,明确产权归属,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加强我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全面完成我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国有资产清查及确认工作。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国有土地资源管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推进《文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在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双评价”基础上,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严格贯彻落实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坚持底线思维,立足长远发展,严格依法依规,完善城市空间布局,力争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张蓝图干到底”。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落实县级调查、市级核查责任,加强质量控制和数据共享应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矿产资源管理。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提高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力度。严格落实矿业权管理工作要求,停止审批新设除建筑用砂石土、地热(水)、矿泉水以外采矿权。严格监管,针对在有效期范围内的矿山按照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对企业进行监管。有序推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3.海洋资源管理。有序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整治。统筹推进我市海洋督察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文昌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空白。进一步加强围填海管控,我市已全面停止新增填海项目审批,并把围填海区域纳入重要规划控制区加强规划管控,禁止通过围填海进行商业地产开发。加强动态监测巡查,不断加大海岸带巡查力度。加强近岸海域生态修复工作,开展建设文昌市八门湾红树林修复项目和海南省文昌市“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
4.水资源管理。高效利用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用水户的取水行为,严守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前已基本建立分类定价、差别水价、阶梯式水价等水价机制,通过水价限制激励全社会节约用水。鼓励高效节水技术的推广与使用,大力鼓励高效节水技术创新企业的进驻与发展,提高企业的中水回用比例,提高农业用水的有效率。完善水资源保护机制,实行水资源论证和有偿使用制度,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开发。
5.林业资源管理。抓好落实林长制、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各项工作,全市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和发展,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持续实现了“双增长”目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针对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下一步市政府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培育支柱产业,提高企业运营效益。通过剥离社会管理职能,实现社企分离,以及指导企业整合土地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等措施促进企业增收节支,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努力实现扭亏转盈。做好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地方并实现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引进绩效考核指标方式督促单位重视资产管理工作,优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配齐配强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加强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督促单位制定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单位配置管理制度,强化落实“过紧日子”的长效机制,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资产,大力推动单位内部资产共享公用。根据政府会计准则有关要求,督促单位及时做好在建工程转固工作,同时尽快清理统计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并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及时入账。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压实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积极盘活存量闲置资产,通过将闲置资产出租、变现等方式增加财政收入。
(三)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水平。加强国资队伍建设,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国资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和主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能,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配备配齐国资管理队伍,提高国资监管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完善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类国有资产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各类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保值增值责任统一的要求,加快制定各类国有资产监管的法规规章,形成比较完善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加强各类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及统计体系建设,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会计核算和管理,确保各类国有资产统计结果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继续推进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区、湿地、大江大河等重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划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的边界,建立健全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探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的实现形式,建立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管理制度,明确产权主体,开展统一调查监测评价,探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和评价考核体系,促进自然资源集约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