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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东阁镇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索  引 号:00820389-X/2019-47249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东阁镇 成文日期:2019-03-29 16:38
  • 标       题: 东阁镇政务公开2018年度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3-29 16:38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东阁镇政务公开2018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文昌市东阁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报公布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文昌市东阁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文昌市东阁镇人民政府,邮编:571336,电话:63421821)。

  一、概述

  2018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措施等手段,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依法依规,做好民生决策事项征询工作。镇政府是行政机关中最基层的一级政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项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们高度重视决策事项征询公众意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等新闻媒体的公开渠道,快速、形象、准确、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包括职能职责、政务动态、行政执法、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让广大民众更全面、更方便地了解政府信息,同时,民众建言献策为我们落实政策提供了更好的参考,较好的体现了执政为民、听取民意、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二是多种渠道,全力推进网上政民互动。我镇一直高度重视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并将门户网站作为我镇政务公开的主渠道。我镇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外,凡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政务信息、工作动态、惠民工程等内容,均予以公开,或者按照有关规定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公开。三是认真梳理,适时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镇认真梳理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包括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并适时进行公开。四是完善制度,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属性界定工作有关规范要求,凡是密级文件必须要填写《定密审批表》,凡是非密文件均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行公开,同时积极做好依申请的文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2018年政府网站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3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度,我镇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为0万元。

  五、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宗。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宗。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体现在:一是各部门对政务公开认识不够、重视不够,公开的内容较为单一和不及时;二是公开程序还不规范,需要公开的内容有时存在审批不严格现象;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中依旧存在不够细致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1.完善政务公开审批机制科学设置政务公开台账,各口信息由分管领导初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设置专人转岗负责发布信息并加强统计数据研究分析和运用。

2.建立信息清理机制,编制依申请公开目录。通过对同类别的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在确定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的同时,对依申请公开可能相关的信息进行系统梳理和全面掌握,为更好地判断信息应否公开奠定坚实基础。

3.建立解决共性问题的长效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特征,及时梳理相对集中的信息,高度关注依申请公开中的重复申请、批量申请、涉及多部门申请等现象,提供个性化服务,多措并举满足申请人需求,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4.细化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除了信息登记情况统计、答复分类情况统计,还有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处理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

七、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表

2018年度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校验条件(此栏只为说明用,不在统计报表内)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25

此项与“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的5个小点数据汇总一致。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小于或等于“制发规范性文件数”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大于或等于“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0

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数据一致,且是自动汇总以下5个小点的数据。此栏数据不做汇总显示。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8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

此项与“通过不过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数据一致。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3

此项汇总以下5个小项数据,如汇总的数据与“”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数据不一致,则不能提交。此栏数据不做汇总显示。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小于或等于“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的统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

小于或等于“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统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此项汇总“当面申请数、传真申请数、网络申请数、信函申请数”4个小点数据。如以下4个小点的数据汇总与此项不一致,则不能提交。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此项汇总“按时办结数、延期办结数” 2小点数据。如以下2个小点的数据汇总与此项不一致,则不能提交。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此项汇总以下8小点数据。如以下8个小点的数据汇总与此项不一致,则不能提交。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此项汇总“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涉及个人隐私、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个小点数据。如以下6个小点的数据汇总与此项不一致,则不能提交。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数量(行政复议数量)

0

此项汇总“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被依法纠错数、其他情形数”3小点数据. 如以下3个小点的数据汇总与此项不一致,则不能提交。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数量(行政诉讼数量)

0

此项汇总“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被依法纠错数、其他情形数”3小点数据. 如以下3个小点的数据汇总与此项不一致,则不能提交。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数量(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保留两位小数点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此项汇总“专职人员数、兼职人员数”2个小点的数据,如以下2个小点的数据汇总与此项不一致,则不能提交。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保留两位小数点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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