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0380-6/2018-96305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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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机构职能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7-02-10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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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东郊镇人民政府
机构职能: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等工作。
(五)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六)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七)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
据上述职责,东郊镇人民政府设6个内设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治办公室、国土所、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所。
1、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承担党委、政府的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印刷、分发管理工作,负责上级来文的收发登记、机要保密,文件档案,文电处理工作;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查研究,督促检查;负责党委、政府各种会议事务工作和后勤、接待工作。
2、民政办公室: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救灾抗灾工作;掌握和核报灾情,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负责全镇社会救济工作;监督实施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困难户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负责全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全镇老龄工作及对乞讨等受助人员的接送安置。
3、经济发展办公室: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综治办公室:拟定和实施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并组织、指导、协调各单位的工作。组织开展治安防范活动,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
5、财政所: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统筹乡镇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分配与调度;发放粮食补贴;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村级财务的指导监督和集体财产的管理。
6、国土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文昌市东郊镇码头路61号
联系方式:0898-6352815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8:0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