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0386-5/2019-71019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简介
- 发文机关:公坡镇 成文日期:2019-06-28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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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机构职能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6-28 15:34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公坡镇人民政府
机构职能: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等工作。
(五)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六)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七)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
据上述职责,文昌市公坡镇人民政府设7个内设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98-6367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