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0288-9/2019-76030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2019-07-05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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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文昌市水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7-05 18:1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文昌市水务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文昌市水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3222165;传真:63229429。
一、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水务政风、行风建设,规范和推进文昌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优化水务政务环境,推进依法治水、科学治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提升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我们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落实“三同时”即:将其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并且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事项的实施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办理。
(二)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项目内容。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事务,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一是坚持重大事项公开。及时通过公开栏、宣传等多种形式将重大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其中,我们将行政审批事项作为一项重要公开内容,把事项名称、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和审批标准等全面公开,使行政审批行为公开透明。二是坚持基本信息公开。按照政务中心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将三公经费、财务报表、相关行政费用征收情况等所有需要公开的内容张贴在水务局大院政务公开栏上。三是坚持招投标信息公开。及时与市招投标办对接,将相关招标信息在海南日报、海南省招投标网与采购网公示。四是坚持水行政执法公开。重大执法行动如整治湖库和打击河道采砂等主动公告。水利建设情况做到及时更新、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据统计,今年我局共发布各类信息115条, 其中在政务公开网部门窗口公开 29条,政府网站防谈1条,水务简讯5条,微信公开10条,建议提案19条,通知公告27条,防汛防风抗旱通报24条。此外,汛期发布气流气象、雨水情等短信预警信息达5000多条次。
(二)公开的类别。经认真梳理工作职能,确定公开的内容有:机构职能、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统计信息、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资金信息。
(三)公开的形式。一是通过文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发布相关信息。二是在办公大院专门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对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定时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开公示。三是办公大楼外侧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等信息。四是在招标网、海南日报等媒体发布公告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文昌市水务局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但对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股室(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公开形式便民性仍需提高。二是创新意识不强,在政务公开上功夫下得不够深。三是信息公开有时不够及时。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拓展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水务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新闻宣传,提高公众对水利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加大信息公开监督。充分利用网上咨询平台,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并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和机关效能建设,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强化信息公开保障。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健全监督、检查、考核手段,完善信息公开评估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市水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得到落实,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已落实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