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委七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全力共同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现将我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准法治建设方向
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营造公平正义的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我市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在党政机构改革中,与省委机构保持一致,组建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由市委书记担任主任,市长担任副主任,其他分管市领导担任成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市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市于8月19日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1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学习省委书记刘赐贵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同时审议通过了《中共文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送审稿)》等6个文件,并于2019年8月28日印发《中共文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关于全面推进海南法治建设 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的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全面部署我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三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我市于2017年8月12日印发了《文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文党〔2017〕82号),并以2019年上半年为完成时限,明确了责任单位,细化分解了39项工作任务。两年多来,我市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突出重点,紧贴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扛起责任担当,强化引领推动落实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我市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宪法等纳入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以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举办市委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等形式,从严从实带头示范,引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级领导干部通过专题党课、学习研讨会、读书会、“学习强国”平台等形式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原原本本学、领导带头学、集中组织学、个人深入学,坚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正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指导工作;二是一般干部培训学。先后多次聘请省外专家为党员干部进行《宪法修正案》、依法行政等法治知识专题讲座,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推进法治教育常态化开展;三是注重群众法治理念提升。结合各时期的中心工作,组织律师、村(居)法律顾问在全市17个镇及297村(居)委会全面开展法治专题讲座,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着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一是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成立了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长担任副组长,其他分管市领导担任成员的文昌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先后印发《文昌市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建立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先后优化6项政务措施,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简化5项服务内容,打造惠企降本的服务环境;大力推进3项举措,打造活跃规范的市场环境;落实5项保障机制,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加强4项基础建设,打造完善优美的城市环境,不断有序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二是强化监督问责。把查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监督关口前移,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负面案例,对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严查快处。截止2019年11月底,已立案查处“砂霸”背后保护伞7件7人,严肃问责文教镇党委委员邢某打击“两违”不力、市爱卫办原主任吕某消极应付“创卫”工作等影响环境建设等;三是强化绩效考核评价。将营商环境建设活动成效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干部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有力、有效地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持续向好发展。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贯彻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20次,对涉及民生事项和为民办实事、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并按程序上报市委常委会审议;二是组织论证及风险评估。事先组织有关专家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咨询论证,其中涉及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等重大决策或者重大利益格局调整的改革工作,依据《文昌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及时做出风险评估;三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重大决策、重要涉法事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并相应建立健全了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2019年,共出具法律审核意见304份,出具法律意见函件197份,代拟稿13件,市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全程列席2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并按规定列席市委常委会;四是实施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深天成(文昌)律师事务所、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等4个律所资深律师担任市法律顾问,期间,法律顾问共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109宗、行政诉讼案件103宗,法核304件,法治宣讲367次,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四)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加强审查监督管理
一是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先后出台《文昌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文昌市行政机关制发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登记备案、清理等工作进行了要求,同时还印发了《中共文昌市委关于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查与备案的若干规定》,对党内规范性的制定、审查、备案进行了规范管理;二是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运用能力。为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能力,我市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了《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要求文件起草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起草文件,按程序报送审核机构审核;三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制定前,注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制定中,加大法制审核力度,对不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不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等原则性规定严格审核。制定时,按照规定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等审议决定。审议通过后,以政府网站、报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并及时进行备案。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从制定权限、内容、程序、形式等方面全面审查备案。2019年,我市公布实施的《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级财政资金拨付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20件规范性文件已上报省司法厅备案。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促进执法队伍规范化
2019年9月30日,我市印发了《文昌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文党办〔2019〕132号),正在有序推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整合执法职责。严格按照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除了涉及国家安全、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以及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的执法职责外,全面整合所有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责,统一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行使执法职责;二是组建市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设立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大队、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市旅游文化行政执法大队等9支执法队伍;三是划转涉改人员。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组织实施划转涉改人员工作;四是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以机构改革前的部门权力清单为基础,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重点领域执法
一是完善执法程序。结合权责清理编制工作,对执法事项制作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程序,时限,并建立听证、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制度等相关执法制度;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考核等形式强化监督,促进责任落实;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社会治安、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在社会治安领域执法方面,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加大线索的排查力度,既要“打伞破网”又要“打财断血”,推动我市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开展。截止2019年11月底,共打掉涉黑团伙3个,涉恶团伙12个、其他团伙5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5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2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约1.38亿元。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方面,结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要求,加大对暗管偷排、超标排污、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通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的形式,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共立案环保行政处罚案件80件,行政处罚决定72件。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执法方面,按照“四个最严”中“最严厉的处罚”的要求,依法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4宗,罚没款合计4.13万元。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规范审批事项,完善办事指南,及时清理、取消、承接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精简事项申报材料。目前,已累计取消9项,承接省级下放10项,合并20项,精简申报材料84件,缩短办事承诺时限47项,梳理“不见面审批”共941项;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举措。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履行监管责任,尤其是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监管,将企业年报公示制度作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一个重要手段,2019年,我市企业年报率达到了92.79%,在全省企业年报工作中排名第二名。同时,集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学校食堂等2300多家企业抽查。
(八)强化监督考核,督促责任落实
一是加大考核检查力度。每年我市都将依法行政纳入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每年按照法治建设的部署,研究制定了市政府各部门和17个镇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组从履行政府职能情况、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情况全面考核;二是及时整改落实到位。针对省司法厅反馈2018年我市依法行政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照问题细化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狠抓进度,并对执法领域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做到举一反三,实现整改到位问题归零。
(九)构建联动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
加强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共同研究、协调解决行政执法重大疑难问题。市人民法院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创新“执行+保险”机制等措施,尤其是发挥与行政部门的联动作用,借助公安机关社会信息管控平台和侦查控制手段,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行、出境,协助法院查人扣车,协助法院开展重大案件强制执行活动,简化司法拘留手续,提高收拘效率,联动打击拒执罪,实现拒执罪零突破。同时,与市发改委等32个部门联合签署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文昌市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告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合作备忘录》,采取了71项惩戒措施,构建联合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目前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72例,限制高消费1214人。
(十)加大普法力度,全力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开展法治宣讲全覆盖。2019年,我市紧扣禁毒、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打击“两违”等重点工作,司法局组织律师、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全市各镇、村(居)委会开展法治宣讲367场次,覆盖17个镇、297个村(居)委会;二是开展法治文艺活动。举办禁毒、扫黑除恶主题普法琼剧10多场、“为了明天”法治文艺进校园活动1场,“文艺走基层”暨扫黑除恶大型文艺巡回汇演3场;三是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市人大组织对拟任命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市禁毒委开展全市中小学校秋季开学毒品预防宣讲会、市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四是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市各职能单位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在执法过程中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将每一次执法检查作为一次对执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同时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禁毒宣传活动月、“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重大纪念日举办现场咨询活动、法治讲座等形式,并利用各单位大屏幕、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相关法治宣传口号,在全市范围内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认真查摆不足,聚焦短板精准发力
一是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有待增强。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重视不够,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下一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加法治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完善法律知识培训长效机制,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落实政府及机关单位重大决策、重要涉法事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群众参与决策度有待提高。实施重大决策或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多数是通过政府网站或者相关媒体发布征求意见稿,并未完全深入实地询问或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下一步,力求征求意见方式多样化,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必要时可按不同行业和地区区分实地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群众参与决策度。
三是执法队伍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涉及领域、事项较多,部分执法领域缺乏专业执法人员,并且缺乏系统性的培训。下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抓好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通过旁听案件审理或邀请资深法官、法律顾问等法律专业人才定向培训等形式,并在执法过程中通过内部交流、工作轮岗等方式,用“传、帮、带”等做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技能和执法办案业务水平,促进综合执法队伍整体素养稳步提升。
四是对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有待强化。由于基层执法领域多,尚未能按领域区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监督检查方式大多数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案卷等形式开展,未能直接听取群众意见。下一步,将继续加大专项和联合监督检查力度,由市人大、市纪委、市司法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监督检查小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开展重点领域和跨领域专项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市人大的法律实施监督作用和纪检部门的廉政监督作用,采取个别走访、问卷调查、随机抽查等方法,在拓宽直接听取群众意见渠道的同时,并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发布执法检查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监督检查出实效。
文昌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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