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省委七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加快建设海南文昌国际航天城为目标,强化行政决策机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不断提高依法疫情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0年,我市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第十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等荣誉称号,并在2020年度市县法治政府建设评估考核中获得91.80分,被评为优秀等级。此外,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被评为“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市消防救援支队文城大队、市人民法院获得“全国文明单位”,龙楼镇好圣村、文教镇加美村获得“全国文明村镇”,文昌中学被评为“全国文明校园”等良好的成绩,现将我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把准法治建设方向,提升文昌法治水平
(一)提高政治站位。我市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全面依法治市当作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治市全过程、各方面,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发展,用法治手段破解发展难题,用法治规范保障发展成果,不断提高法治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法治文昌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推进海南自贸港和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狠抓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一是市委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强化行业依法治理,审定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认真把好“法核关”、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等工作,并要求由各分管市领导负责跟踪协调落实。二是市政府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文昌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并部署有关工作。此外,对2020年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职责划转等重大法治建设改革事项进行审议部署,并全面推进落实。三是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第1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书记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总结了2019年依法治市工作并对2020年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部署。制定印发了《依法治市2020年工作要点》,分别从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建设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有序推进重点工作任务。四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生态环境整治、“两违”整治等重点法治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强力推进。
(三)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市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通过会议研究部署和实地调研推进等方式,明确法治建设方向,推动落实法治建设新要求、新目标。各部门、各镇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在具体工作中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台账,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本单位法治建设目标,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切实把法治建设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四)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等学法制度,2020年先后组织5次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宪法知识、民法典、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五)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力度。我市把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以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制定印发了《文昌市镇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暂行)》,将法治建设作为考核内容,分值为5%。同时,聘请第三方评估考核机构对各部门、各镇的2019年度、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进行考核,提高了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公信力。
二、强化责任担当,有序推动落地
(一)严守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我市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五大法定程序”,确保作出的决策具有合法性和较强的执行力。一是贯彻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我市对重大行政决策流程进一步细化,由分管的市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论证,再按程序提交政府常务会审议,严格落实行政首长末位发言制度。2020年市政府共召开常务会议23次,议题187个,分别涉及财政预算、民生工程、重大投资项目、征地拆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制订等重大事项。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查。2020年,聘请4个律师团队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建立了法律顾问工作日值班制度,提升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水平。同时,建立了法核“双审核”机制,即各镇(场)、各部门必须先组织本单位的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先进行“法核”,再由市司法局第二次审核。凡不经司法行政机关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具有合法性的重大决策、重要涉法事项、重大执法决定,一律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策。同时,要求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市司法局共出具法律审核意见286份、法律意见函件389份。三是提高公众参与实效。通过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对于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还通过市政府网站等方式对公众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发布政策解读51项。四是组织专家论证。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决策事项和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将论证结论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五是开展风险评估。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等重大决策或者重大利益格局调整等方面事项,依据《文昌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做出风险评估报告。
(二)完善议事工作规则。修订了《文昌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并结合该规则修订了《文昌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我市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决策程序。同时,制定了《文昌市人民政府事项审批权限暂行规定》,对市领导、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审批权限进行细化,还明确了需报市委常委会审定的范围,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推进审批的制度化、效能化。
(三)依法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一是成立领导小组。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实行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成立了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及九个工作组。指挥部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市人民政府市长任双指挥长,九个工作组的组长均由市领导担任,按照各组的职责强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法治保障列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及时部署,抓紧抓实。同时,印发了《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提供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为我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三是提前谋划复工复产。自2020年2月9日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增设复工复产组,及时召开例会研究复工复产问题,突出抓好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复工复产工作。同时,及时调整了防控指挥部领导架构,实行“双指挥长”制度,同步发力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尽最大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市委书记多次深入到田间地头和企业生产车间调研,指导“三农”领域“一抗三保”工作及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市长2月中下旬连续召开5次经济工作调度会,以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抓手,对政府各项工作实施台账化精准管理,压实各级责任,同时着重研究解决重点项目用地规模、指标及报批、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工、企业复工复产等问题,推动重点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出效益,并带队到项目工地调研,鼓励和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我市建立了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联络员制度,由市领导一对一上门问困难问需求、送政策送服务,积极带队下到重点项目一线,帮助重点企业解决复工复产难题。四是加强疫情防控重点领域专项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猎、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加强联合执法巡查,组建三个联合执法巡查小组,对33个农(集)贸市场、182家餐饮场所进行巡查,立案调查非法宰杀、捕猎、收购、驯养野生动物等违法案件9宗;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打击影响疫情防控价格违法行为,对哄抬价格、散布涨价谣言类立案查处4宗,罚没款320.704万元;大力整治医疗乱象,下达86份整改意见书,对10家医疗机构不良计分24分,对3家违法医疗机构立案查处,罚款9500元。对公共场所落实清洁、消毒、通风等情况进行督查,下达监督意见书55份,对1家违法企业依法立案查处,罚款1000元;加强社会治安领域执法,共查处32宗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五是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为了让群众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宣传车、横幅、LED显示屏、微信等方式大力开展了系列依法防控法治宣传工作。市林业局发放了《拒食野生动物倡议书》《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买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等资料;市农业农村局向全市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经营利用场所负责人传达了《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的文件精神,告知无证驯养、猎捕、收购、运输、销售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将承担的相应违法犯罪责任;市司法局组织普法宣传车深入全市17个镇墟以及农贸市场以及25个防控重点区域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制作了防控LED公益广告、法治宣传展板以及悬挂横幅,印发了《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宣传折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手册》等资料;市卫健委发放宣传资料约17万多份,同时,通过公众号健康文昌推送文章,发放宣传条幅,更换宣传栏版面和利用LED电子显示屏等进行广泛宣传。2020年,我市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部署要求,坚决做到“十五个到位”和“三个零发生”,未发生本地感染病例。33名医护人员驰援湖北,同济文昌医院、文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被授予“海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单位”。
(四)加强综合源头治理,构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一是加强执法与司法有机衔接。为切实解决法院执行难目标实现,制定研究《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分别从推动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全面加强组织保障等五个方面,细化了27项具体措施。同时,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和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副组长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人民法院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创新“执行+保险”机制等措施,利用公安机关社会信息管控平台和侦查控制手段,协助法院开展重大案件强制执行活动,简化司法拘留手续,提高收拘效率,联动打击拒执罪。2020年市人民法院实际执行到位率提升工作获得省高院通报表扬。二是创新调解新模式。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三调联动”格局下,市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等部门建立诉求前调解工作机制,由市人民法院将部分起诉案件移送指派人民调解员先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再导入诉讼渠道,既能减轻群众的讼累,也可减少司法成本的支出。三是强化矛盾排查化解。2020年,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50次,预防纠纷417件。全市发生民间纠纷988宗,调解员参与调解988宗,调解达成口头协议658件,书面协议295件,协议涉及金额1701.87万元。
(五)强化制度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市先后成立了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分管市领导担任副组长的文昌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文昌市创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强化政策扶持。我市认真落实“省八条”“复工复产七条”“旅六条”等措施,结合文昌实际,第一时间研究出台《文昌市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十五条措施》《文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关于文昌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应对疫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昌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政策,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提高审批效率、项目用地保障等方面制定一系列“真金白银”的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三是全面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分别对全市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共计175件和2020年1月1日后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共51件进行严格审查,经自查未发现上述文件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六)多措并举,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规范审批事项,在审批上做“减法”,在服务上做“加法”,完善办事指南,及时清理、取消、承接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精简事项申报材料,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少跑路。一是累计取消事项10项,承接省级下放事项7项,合并事项3项。二是推进行政审批事项集成改革创新,将12个部门共62个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或备案制。三是开展“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分两批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其中,第一批划转14个部门359项,并于2020年11月23日运行;第二批划转6个部门18项,并于2020年12月31日运行。四是加强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开展“6+1”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认领关联标准事项工作。2020年,已有59个部门共1990项事项配置入海南政务服务网,并进行动态化管理。五是建立完善“一窗受理”工作机制,制定印发《文昌市审批服务综合窗口受理制改革实施方案》,在市政务大厅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同时推进企业开办综合窗口改革工作,设置“外商投资服务专区”、存量商品房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和税务、不动产登记、资规等部门综合窗口,不断优化“一窗受理、一日办结”服务。六是以企业和群众高效便捷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已梳理37类“一件事”目录清单和导办指南,并在海南政务服务网上专栏公布。七是推进全市各相关部门和各镇、各村积极使用省一体化平台,助推市镇村三级审批网100%全覆盖,同时开展了村级标准事项认领工作。
(七)持续推进,简化商事登记程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将528项涉企行政审批改革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现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进行管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让更多市场主体“轻装上阵”。同时,全面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实行24小时“无纸化自助申请”,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办理不超过1天,市场准入实现“一天办结”和“一次不用跑”。2020年,对新设市场主体共发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33705张,其中,企业995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13户、个体工商户23637户。
(八)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一是深入推进“双公示”工作。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加强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社会监督,各部门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信用信息公示常态化。2020度,已完成报送“双公示”信息24280条,其中,行政许可23070条,行政处罚1210条。二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制定印发了《文昌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坚持以“服务好不好,群众说了算”为工作标准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市政务大厅窗口推广运用“好差评”评价系统,已安装“好差评”设备95台,通过系统及时汇总群众对政务服务的评价,并将“好差评”结果予以通报,如有反映“差评”问题则督促对应部门限时整改,促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2020年,我市政务服务没有收到群众的“差评”。
(九)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行政执法效能。2019年9月30日,我市印发了《文昌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文党办〔2019〕132号),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各涉改单位为成员的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期间,召开专题研究会议3次、专题调研2次,有序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一是整合执法职责。除了涉及国家安全、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以及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的执法职责外,全面整合所有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责,统一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行使执法职责;二是组建市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设立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大队、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等9支执法队伍;三是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划转市级执法队伍事业编制共259名;四是组建镇级执法队伍,在17个镇统一设置了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共17支,机构级别均为副科级;五是编制“两个清单”。将1492项行政执法事项编制成《文昌市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于2020年8月3日向社会公布;编制了《文昌市镇级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于2020年6月上报省司法厅审核;六是2020年9月,新组建的9个执法大队及划转人员已实现集中办公;七是进一步完善执法协作机制,于2020年10月14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厘清职责边界,强化执法协作力度,提升了行政执法效能。
(十)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根据省政府下发《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琼府〔2019〕60号)要求,我市于2020年3月9日将《文昌市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工作方案》上报省政府审批,省政府于5月6日批复。随后,我市于5月8日印发了《文昌市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此外,我市已在2019年8月23日完成相对集中行政复议职责的改革要求,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已全部划转到市司法局,一律由市司法局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2020年,办理市级行政复议案件29宗,其中受理23宗,6宗不予受理,已办结29宗;共办理涉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7宗,均已依法向省政府提交答复书及证据材料,并收到复议决定6宗。加强行政复议培训,2020年6月19日我市举办了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培训班--文昌市2020年《行政复议法》解读,邀请了省法学专家主讲,全市各镇、各单位等部门领导共99人参加培训,切实增强了干部的法律风险意识和法律工作水平。
(十一)深化打击违法犯罪,建设平安文昌。市公安局强化警种合作、部门协作、区域联动机制建设完善,加强社会治安管控,防范打击犯罪能力不断提高。一是以东郊派出所为试点,大力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2020年3月,东郊派出所被省公安厅命名为全省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二是推行警保联控勤务,先后在同济文昌医院、重兴镇加昌村委会等单位成立10个警保联控中队,将全市各个企业保安、农村联防队员等社会力量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形成统一指挥、统一培训、统一标识、统一装备的群众性治安防范生力军,实现从“警情等人”到“人等警情”的根本性转变。三是严查严打各类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3个,共破获贩毒案件47起,查处涉枪涉爆案件16起,“盗抢骗”等侵财犯罪案件立案259起,破获5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人。
(十二)加大普法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落实部门普法责任,抓好重要节点法治宣传教育。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公开庭审、发布典型案例、案件办理现场讲解等方式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法治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同时,为切实加强部门法和行业法宣传,各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利用以“三八”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科技活动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重大纪念日,通过举办现场咨询活动、法治讲座等形式,并利用各单位LED电子显示屏以及工作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滚动播放相关法治宣传口号,在全市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二是成立市公共法律服务志愿队,提升普法实效性。组建了由律师、公证员等32人组成的市公共法律服务志愿队,组织市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村(居)法律顾问,围绕宪法、民法典及环境保护、禁毒、扫黑除恶、打击私彩、打击电信诈骗、安全生产、打击“两违”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2020年共开展集中宣传81场,法治宣讲513场次,完成了全市各镇村(居)全覆盖。三是利用新媒体创新普法新形式。拍摄《符家宅》、《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作一个负责的公民》分别获评全国第五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暨优秀政法文化作品;拍摄禁毒宣传片《摆摊?我们经常干!这次“禁毒”哦》通过抖音平台发布,定向文昌市10万抖音用户推送,点击量超43万,获评海南禁毒全民dou起来抖音挑战赛优秀组织奖;结合“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主题活动,大力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治服务,以锦山牛肉干加工行业、东郊椰子加工行业、文昌鸡养殖产业、文昌建筑行业、文昌餐饮业等文昌特色产业为主题拍摄5期文昌市法治体检视频在文昌市广播电视台、今日头条等媒介播出,并被《海南日报》报道。
三、主要问题
我市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制度等方面大力推进法治建设,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取得明显成效,但法治建设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责任意识不强,对法治建设重视不够,未能较好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二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有待进一步强化,执法与普法衔接不够紧密,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等问题;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法制审核人员欠缺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夯实法治建设责任,提升法治水平。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各领域全过程。同时,认真查摆法治建设的不足,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注重运用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各项权力,以法律的公信力保障政府的公信力,以法律的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现代化治理体系,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持续多措并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公开化,把“一枚印章管审批”“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等改革措施纵向发展,不断促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并依法帮助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企业进得来、留得住、见效快、发展好,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同时,探索建立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好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模式。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等结合,并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依托“互联网+监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系统及社会投诉举报平台,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信息监测、在线证据保全,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四)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促进执法规范化。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要手段,进一步抓好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更加注重程序规范化和证据保存意识,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大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五)强化普法机制建设,突出普法实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新时代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环节,提前谋划我市“八五”普法规划。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把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作为工作着力点,特别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进一步把青少年作为重点对象,分层分类有序开展、有效推进,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三是重点突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化,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四是实施精准普法,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开展精准普法;五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并加大“谁执法谁普法”考核力度,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以考促效。
文昌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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