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度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我市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为人才的合理选取用和聘用提供依据,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琼宣通〔2021〕84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度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新闻和出版等相关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含受聘在我市民营企业工作的流动人员,中央及省驻文昌机构、市内各单位驻外分支机构工作人员)。
二、评审专业
市委宣传部负责受理报刊、网络新闻专业和出版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出版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参加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统一考试。
三、申报条件
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称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照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琼宣通〔2021〕82号)和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琼宣通〔2021〕83号)规定执行。
四、申报材料
(一)材料内容
1.《海南省2021年度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由报送单位统一填写1份纸质并盖章,不装订,报送时附带电子版[Excel文档])。
2.《海南省新闻出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15份(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盖章的原件2份,其它的可复印,不装订)。
3.申报人员填写《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本专业毕业且符合认定条件的,填写《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均一式3份(双面打印,单独装订)。该表格必须贴好本人标准照片。
4.身份证复印件1份,小2寸证件照片2张(将照片贴在身份证背面,不装订)。
5.《个人综述材料》(2500字左右)。此材料由本人撰写,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盖章。内容包括学历、资历、政治思想、年度考核、身体状况、继续教育、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专业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等。
6.学历证书(同时提供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从业人员资格证、业务进修培训结业证书、继续教育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申报时带原件,审核后即退)。
7.任现职以来(现职称取得之前的论文概不受理)发表的论文、著作。论著应指明一篇代表作并填写、装订在最前面,论著需复印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正文(原件审核后即退)。在专业学术研讨会上宣读、交流的论文需由会议组织单位和本人所在单位盖章证明。
8.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在本人所申报专业领域所获得的有关奖项证明材料(申报时带原件,审核后即退)。
9.近3年或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10.其它与《个人综述材料》所述情况互为佐证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有关评审表、认定呈报表等表格可以从海南人才工作网(www.hainanrc.gov.cn)或登录南海网“问政海南”版下的“公示公告”栏查阅下载,要求双面打印、装订规范整齐牢固,否则不予受理。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中的“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本人需手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签名落款日期。
2.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注明“原件复印,情况属实”,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年度考核表盖章还要压考核等次处盖章。此外盖章还须注意上压单位下压日期。凡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一律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须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 3 份):封面(姓 名、单位、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职称、联系电话)、目录及页码、个人综述材料、单位公示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任书等各类证书、业绩成果证明材料、论文著作或技术报告、参加继续教育或培训进修证明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他等等。
4.申报材料应按顺序内容装订成册(注明“不装订”或“单独装订”的要单放)并统一装在纸质文件档案袋里,须质地坚硬,不易破裂,档案袋粘贴统一封面(附件6)。申报材料要真实、完整、规范,所有复印件均须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评审材料中(五)至(十)项装订成册,一式2份。
(三)申报材料的审查和公示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加强申报监督和预审工作,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一是重点检查核心材料原件,保证材料真实、完整、规范。二是重点检查有关部门、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对申报人拟上报的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的,予以上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上报。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得更改。经公示和核实后的材料,单位人事部门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4)“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同意上报”;在“单位鉴定意见”栏中的“主管领导”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于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的材料,申报单位要加强审核,在《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附件5)的“所在单位鉴定意见”栏中,应注明“经审核,情况属实,同意申报”,技术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均签字并加盖公章。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需认真填写《海南省2021年度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2),1份纸质盖公章,报送时附带电子版(Excel文档)。
五、申报时间
(一) 申报初级、中级职称材料集中受理时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开展评审及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评审材料报送地址:中共文昌市委宣传部办公室(文昌市文城镇惠民路市委市政府主楼518室);联系人:郑晶晶,电话:63330334。
六、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按照《海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申报专业准备申报材料。单位对拟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要求进行公示,由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受理初核。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委员会受理申报人提交的材料,依据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程序作出初审意见,统一提交评审小组评审。
(三)组织专家评审。将初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提交相应级别专业的评审会评委会评审,评委会按照规定的评审权限、范围、程序评议评审,依据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评审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资格。
(四)评审结果核准公示。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报市委人才发展局进行核准后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评审结果审批发证。评审结果报市委人才发展局核准,审批通过后,与该局联合发文,并办理相应的专业职称证件。
七、注意事项
(一)严禁弄虚作假。申报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对伪造 学历、资历、各类证书或申报的资历能力、业绩成果弄虚作假, 剽窃他人成果的,经调查情况属实,除取消其评审资格外,3年 内不得申报,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取消。
(二)严把审核推荐关。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通过考核测评、 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对政治 品德、职业操守有严重问题的人员不得推荐;各有关单位要加强 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对申报材料不全、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申报 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完善,在召开评审会期间,不得补充报送申报材料。
(三)严格疫情防控。申报评审期间,各单位和申报人员要 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申报材料规格、份数须按通知要求按时报送,装入文件盒(袋)内,以免评审中遗漏。申报材料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派专人统一报送,确需由个人报送的须持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方予受理。申报人员如有两个以上工作岗位(兼职),应以本人档案托管单位名义申报。我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凡不符合标准或逾期申报者将不予受理。
中共文昌市委宣传部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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