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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受理编号D3HI202312120026)办理销号公示表
2024-07-26 15:46 来源: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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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

(受理编号D3HI202312120026)办理销号公示表

                                         时间:2024年7月24日

群众举报问题

对关于铜鼓岭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铜鼓岭5A海石天地景区”等项目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受理编号:X3HI202311250019办件的办理结果有异议。1.铜鼓岭自然保护区2003年成立时,国务院批复面积1333公顷,现在保护区面积845公顷,保护区面积缩小;2.文昌市政府今年3月出台文件调整铜鼓岭自然保护区的土地性质,是否合法合规;3.铜鼓岭自然保护区5A海石天地景区内建设的高档住宅、酒店和会所,在2003年国务院批复的保护区范围内。海南亿隆城建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以修复之名圈地,侵占宝陵河附近的红树林保护区,几年来没有进行实际的修复。

整改目标

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铜鼓岭自然保护区的旅游开发活动必须严格限制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整改措施

一、经核查,铜鼓岭自然保护区2003年成立时,国务院批复陆域面积1333公顷,现在保护区陆域面积845公顷,保护区陆域面积缩小情况属实,经海南省人民政府部门批准实施;未发现海南亿隆城建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以修复之名圈地,未侵占宝陵河附近的红树林保护区。

二、文昌市政府与海南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共同加强对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及生态景区的巡查监督力度,严禁未经批准违规建设项目。

三、铜鼓岭保护区上一轮保护区总体规划已到期,在新一轮总体规划批复之前保护区范围不能大搞基础设施建设,且所有设施建设均须符合后期批准的规划成果。

四、文昌市政府与海南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共同加强对海南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龙楼分区的巡查监督力度,严禁未经批准违规建设项目。

整改完成

情况

一、关于“铜鼓岭自然保护区2003年成立时,国务院批复面积1333公顷,现在保护区面积845公顷,保护区面积缩小”问题。经核查,信访反映铜鼓岭自然保护区2003年成立时,陆域面积由1333公顷调整为845公顷,但《海南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经海南省人民政府部门批准实施。

二、关于“文昌市政府今年3月出台文件调整铜鼓岭自然保护区的土地性质,是否合法合规”问题。经核查,未发现文昌市政府2023年3月出台文件调整铜鼓岭自然保护区的土地性质的情形。

三、关于“铜鼓岭自然保护区5A海石天地景区内建设的高档住宅、酒店和会所,在2003年国务院批复的保护区范围内。海南亿隆城建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以修复之名圈地,侵占宝陵河附近的红树林保护区,几年来没有进行实际的修复”问题。经现场核查,海南亿隆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生态修复区域在红树林保护区龙楼分区范围外,未发现海南亿隆城建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以修复之名圈地,未侵占宝陵河附近的红树林保护区。

责任编辑: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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