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0313-6/2019-56543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9-04-24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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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4-24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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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文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省委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等重要文件精神,突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依法行政这条主线,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治保障。现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方向,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我市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方向的指南,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法制、公安、审计、国土、卫生、发改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不断夯实。
二、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卓有成效
(一)加大普法力度,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一是先后制定下发《中共文昌市委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责任分工方案》、《文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文昌市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文昌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各责任主体在系统内普法责任,同时面向执法、管理、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二是大力开展各类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通过举办禁毒普法琼剧《回归》、宪法宣传大型现代琼剧《选村官》演出以及“为了明天”法治文艺等活动,寓教于乐。同时,开展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宪法修正案,送法进军营、“牵手农民工送法进工地”和“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宣传等活动,自上而下营造普法氛围。此外,还开展30多场“禁毒流动课堂”和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2018年12月4日,市四套班子领导、法检两长,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各镇(场)党委书记、镇(场)长在市委大院开展“12.4”宪法日宪法宣誓活动,并组织全市普治成员单位、部分普法单位和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在文昌公园开展国家宪法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二)行政决策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一是贯彻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程序,努力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全年市政府共召开常务会议20次、议题219个,分别涉及政府财政预算、民生和为民办实事、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制订等重大事项。二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决策事项和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咨询论证;涉及范围较大的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等重大决策或者重大利益格局调整的企事业单位改革或改制的,依据《文昌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做出风险评估报告。三是强化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为保障政府决策的合法性,我市建立了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实施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涉法事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凡不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性的,一律不提交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讨论决策。2018年度,市政府法制部门向市政府出具法律审核意见482份,对各部门来文出具法律意见函件58份,法制部门主要负责人全程列席2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四是全面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6年6月份我市已经出台《文昌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目前我市已建立了文昌市法律顾问团和文昌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两个法律顾问机构。分别聘请了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海南嘉天律师事务所、海南凯志律师事务所、广东深天成(文昌)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市常年法律顾问。一年来,市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159宗,参与法律审核近400宗。通过充分发挥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对于进一步完善政府运行机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创新和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一是落实规范文件管理制度。2000年6月我市已经制定《文昌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分别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登记备案、清理等工作进行了要求。2015年8月,我市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机制,制定了《文昌市行政机关制发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2017年8月,市委印发施行《中共文昌市委关于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查与备案的若干规定》,对党内规范性的制定、审查、备案进行了规范管理,确保党内规范性文件与宪法和法律法规相一致,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登记备案和公开制度。2018年度,我市公布实施《文昌市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办法》《文昌市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等15件规范性文件,上述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备案及向社会公开。三是按时完成全市规范性文件证明事项清理工作。2017年下半年开始,我市对历年来规范性文件涉定的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我市共清理出涉及我市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共有3项,分别是民政部门的“惠民殡葬补贴对象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在户口管理中的“未就业证明”和“村民小组(经济社)证明书”。对于上述3项证明事项,我市已经予以取消,并于2018年11月29日在《侨乡文昌》报纸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四是对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于2018年2月28日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做好城市执法体系改革工作,逐步实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覆盖,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二是整合政府部门,有效发挥部门工作职能。将职能相近的法制办、司法局、信访局三个合并为文昌市法制司法信访局,三个单位合并后能够充分发挥原各单位的人力资源,整合力量,为更好的做好我市法制、司法、信访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认真完成“放管服”工作。2018年,我市各职能部门累计取消事项23项,承接省级下放事项18项,合并事项5项,精简申报材料9件,缩短承诺时限事项41项,梳理“不见面审批”事项共824项(其中:31个市级部门382项事项、17个镇442项事项)。四是完善执法程序。结合权责清理编制工作,要求所有执法部门对全部的执法事项制作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程序、时限。建立听证、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过错责任追究等相关的执法制度。同时根据省政府要求印发《文昌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3项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权责清单编制,全面梳理各部门的执法依据,将各项执法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个人,同时确定了各项执法工作的执法责任,每年度对全市的执法部门及其人员进行考核评议。通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使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加强政府复议机构人员配置。行政复议是政府内部监督的一种方式,保障行政复议机构人员配置是顺利开展该项工作的前提。目前,我市行政复议岗位编制为2名,一年来办理涉及镇政府、各单位行政复议案件49宗,涉市政府行政复议17宗,上述工作均能顺利完成。二是加强行政诉讼工作力量。市政府通过聘请3名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全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59宗,积极配合诉讼。三是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参与诉讼,在市依法行政考核中强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诉讼。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坚持落实“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制度,始终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凡政府或部门的信息要求一律公开,该听证的一律要求组织听证,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行使。五是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市政府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听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和整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
(六)加强依法行政监督指导和督促检查。一是加强对镇政府及各执法部门的监督指导。2019年1月,市政府组成考核组,对全市执法单位进行绩效考核排名。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中,重点对各执法单位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各单位执法主体、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以及案件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并当场提出整改意见。三是根据省考核组对2017年依法行政存在的情况进行整改。要求各有关执法单位根据本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到人,明确整改措施,并由市法制部门进行指导和督查。目前,根据考核检查,2017年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基本已经得到解决或已取得明显好转。四是依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两批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政府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并申领执法证件,在考试之前均经过全市的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部门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全年共培训将走上执法岗位的人员120人,申领、更换执法证件168件。在申领条件中,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执行,工勤及编外人员不能申领执法证。五是按照省政府的规定,在2019年第一季度内上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及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表,主动接受省政府监督和指导。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步工作计划
2018年,我市大力推进改革,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推进改革的力度还需要加强,法治建设的思路还需要创新,对基层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还需要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力量还需加强、素质还需提升,等等。为了做好下一步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推进:
(一)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一是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制教育,促使其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完善法律知识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
(二)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定期或不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对各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领导进行廉政教育,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强对执法案件的管理。定期开展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比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高案卷质量,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对重大处罚案卷要及时备案。
(三)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考核评价、督导协调和推进实施工作。有效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作用,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定期检查督导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抓好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有效发挥考核的杠杆和引领作用,加大考核力度,突出考核结果运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必须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制度等。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专人负责举报、投诉等工作,对举报、投诉要及时调查,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三是强化行政问责。对违法行政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19年,我市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这条主线,突出服务改革发展和民生导向这两个重心,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各项要求,着力推动事关法治政府建设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以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美好新文昌而努力奋斗!
文昌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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