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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省和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6-07-14 11:07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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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46900500+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项目

子项

行政检查

FG-JC-0002

中央、省和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琼府[2004]55号)

第三十二条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稽察特派员制度、跟踪审计制度和工程质量控制制度,实行事前审计、事中检查、事后审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的进度、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进行稽察、审计、监督和检查;                                   

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省和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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