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
职权编码46900500+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行使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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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子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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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类 |
FG-QT-0003 |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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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二、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确定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一)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全。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三)健全备案制。对于《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规章】《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2号) 第三条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分为核准和备案两种方式。第五条 本办法第四条范围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的通知(琼发改外资〔2015〕846号) 三、核准项目之外的外商投资项目,按照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备案。……总投资(含增资)1亿美元以下的项目由各市县发改委(局)备案。 |
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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