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
职权编码46900500+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行使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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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子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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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类 |
MZ-QT-0008 |
审核报批全国、省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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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已经2011年7月20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通过,予以公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国家对烈士纪念设施实行分级保护。分级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规定。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由国务院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地方各级烈士纪念设施,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确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并划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 |
文昌市 民政局 |
审核报批全国、省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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