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
类型
职权编码46900500+
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
主体
行 政 检 查
JS-JC-0006
城市燃气管理的监督检查
【行政法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2010年10月19日公布,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燃气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
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燃气管理的监督检查流程图
版权所有: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 维护:文昌市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2717号-1
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东路文航花园办公楼3楼
电话:0898-63292628 邮编:57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