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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从事成品油经营企业隐瞒真实情况的;提供虚假材料的;严重违反有关政策和申请程序的处罚

发布时间:2016-07-20 16:07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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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职权

编码46900500+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项目

 

子项

 

 




SW-CF-0002

对申请从事成品油经营企业隐瞒真实情况的;提供虚假材料的;严重违反有关政策和申请程序的处罚

 

【部门规章】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6 年 第 23 号)第四十四条“企业申请从事成品油经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为同一事项再次申请成品油经营许可。(一)隐瞒真实情况的;(二)提供虚假材料的(三)违反有关政策和申请程序,情节严重的”

 

文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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