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管理事项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案例 |
1 |
按规定承办或组织办理有关抗震设防事项 |
市地震局 |
负责全市抗震设防投建工程项目的行政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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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第十七条
2、《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第二十一条 |
市地震局和市住规划局对新建、扩建、改建的重大建设工程,必须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做好有关工程项目的管理审批。 |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依据市地震局提供的抗震设防投建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意见,做好有关工程项目的管理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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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事项 |
主要内容 |
承办机构 |
联系电话 |
1 |
抓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
利用每年的5·12防灾减灾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周”和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等进行系列科普教育活动宣传。 |
文昌市地震局 |
63222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