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46900500+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项目
子项
其他类
SJ-QT-0006
建议纠正、提请处理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主席令第48号,2006年2月28日公布,2006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 审计机关认为被审计单位所执行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应当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纠正;有关主管部门不予纠正的,审计机关应当提请有权处理的机关依法处理。
文昌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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