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职责边界(无)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无)
四、公共服务事项(无)
一、部门职责(标题字体为三号,黑体)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1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 |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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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延长农业产业化链条,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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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拟定我市农业综合开发的中长期规划 |
拟定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中长期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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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我市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中长期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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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 |
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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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宣传发动、受理申报和初审上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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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按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 |
按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的土地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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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的产业化经营项目实施方案指导实施单位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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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组织我市各有关部门对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进行验收 |
组织参建相关单位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竣工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并上报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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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参建相关单位对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竣工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并上报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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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管理我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并对项目实施单位使用项目资金和项目建设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管理我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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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实施单位使用项目资金和项目建设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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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承办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和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承办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和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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