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供销合作联社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职责边界(无)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无)
四、公共服务事项(无)
一、部门职责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1 |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
研究拟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政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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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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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履行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 |
组织起草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研究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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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指导并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和经济组织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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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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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和监督,对全市供销合作社和直属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能,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
负责制定社有资产管理及保值的规定、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行使出资人职能和做好所属企业的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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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基层供销社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加强对基层社资产的运营与监管,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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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负责管理全市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考核、调配、奖罚以及劳动工资 |
负责对下属企业领导班子的管理考核,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及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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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的岗位调配,并制定劳动工资、奖罚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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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成员社提供信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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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职工人事档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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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开放办社、广泛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积极组建行业协会、农产品经济人协会,为农民专业合作搭建服务平台,大力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 |
统筹协调全市供销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系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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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有关部门,指导直属企业及全市供销社系统做好农资、农副产品等重要商品经营的业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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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政策支持,组建行业协会,开展农村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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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
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快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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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农村流通网络建设,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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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负责监督全市供销合作社和社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督促其完善内部管理,加强风险控制 |
监督、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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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社有资产的控制力,规范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提高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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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承办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承办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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