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
职权编码46900500+ |
职权名称 |
职权名称 |
行使 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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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子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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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LS-CF-0009 |
对擅自使用“国家储备粮”、“中央储备粮”字样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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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5号令,2009年12月29日公布)第三十条 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未经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粮油仓储单位名称中不得使用‘国家储备粮’和‘中央储备粮’字样。”由负责备案管理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文昌市粮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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