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46900500+
职权名称
行使
主体
项目
子项
行政处罚
LS-CF-0010
对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规章】《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5号令,2009年12月29日公布)第三十一条 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本办法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由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粮油储存事故或者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文昌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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