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469000500+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49
行政处罚
GS-CF-0049
对外资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九条第一款 外资企业应当在审查批准机关核准的期限内在中国境内投资;逾期不投资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第二款 外资企业拒绝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账簿的,财政税务机关可以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海南省文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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