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
职权编码46900500+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行使主体 |
行政强制 |
GS-QZ-0002 |
对涉嫌传销行为的相关证据、财物、经营场所的查封、扣押 |
【行政法规】《禁止传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4号,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五)、(六)项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 (五)查封、扣押涉嫌专门用于传销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 (六)查封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 |
海南省文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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