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检查权力运行图
1、事项名称: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事项核准
2、申办主本:个人/单位
3、办理结果: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4、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5、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6、办理条件:
(1)宾馆、饭店;
(2)商场、集贸市场;
(3)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
(4)体育场馆、会堂;
(5)公共娱乐场所。
申请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7、责任人:蔡甫松
环节名称 |
办理人 |
职 务 |
联系方式 |
办理时限 |
受 理 |
方小惠 |
办事员 |
63282476 |
当场受理(具备申报条件) |
业务科室审核 |
吴培松等七人 |
参谋 |
63399181 |
5个工作日 |
审 核 |
蔡甫松 |
副处长 |
63399181 |
1个工作日 |
审 批 |
许为乐 |
支队长 |
63399181 |
1个工作日 |
办 结 |
吴培松等七人 |
参谋 |
63399181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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