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46900500+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
主体
项目
子项
行
政
奖
励
JG-JL-0001
对举报非法买卖、运输汽油或者其他偷漏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行为的奖励
【地方性法规】《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 (2010年9月20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一条单位或者个人举报非法买卖、运输汽油或者其他偷漏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应当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文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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