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文昌市纪委
关于陈东明等三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的通报
文纪通〔2019〕7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农场,市委各部门,市直机关与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文昌各单位:
2018年11月,昌江县扶贫开发成效交叉考核组对我市开展考核,反馈冯坡镇原党委书记陈东明、冯坡镇白茅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贻柏、市烟草专卖局专卖办副主任符思琼等人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造成负面影响。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教育警示,着力解决扶贫领域作风突出问题,经市委同意,现对陈东明等3人予以通报批评。
一、陈东明对待交叉考核工作不认真、履职不到位问题
陈东明作为时任冯坡镇党委书记和镇脱贫攻坚大队副大队长,在市县扶贫开发成效交叉考核中,认识不到位,准备不充分,态度不认真,就考核组的提问未详细作出解答说明,且错误理解考核组的提问,导致没有给出正确答复,影响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成效。
二、陈贻柏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履职不到位问题
陈贻柏作为冯坡镇白茅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同时身兼白茅村脱贫攻坚中队副中队长,在交叉考核组问询时,对自己在脱贫攻坚工作的具体职责不清楚,对全村脱贫攻坚工作总体情况掌握不全面,对纳入退出程序表述不清楚,对相关帮扶政策不熟悉,特别是对“三保障”政策还不了解,错误将饮水安全列入“三保障”内容,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三、符思琼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履职不到位问题
符思琼作为文城镇建档立卡贫困户林某某户的帮扶责任人,在履职开展帮扶工作期间,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扎实,在平时帮扶走访过程中,没有全面、深入了解帮扶户全体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对该户林某某的身体状况不了解,导致扶贫手册上出现身患慢性病的林某某身体健康状况一栏被错误填写为“健康”的问题。
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已经进入决胜的关键时期,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决不允许有麻痹和懈怠思想。对以上通报的典型问题,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认真反思,加强整改。其他各镇(场)、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进一步认清形势、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结合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积极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各镇纪委要紧扣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纪律作风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不精准、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脱贫攻坚政策走偏受阻、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以及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更加有力有效的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中共文昌市纪委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