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文城镇部分区域存在商铺前车辆乱停放的现象。当前文昌市已进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希望各位店主、车主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到“创文”中来,主动拒绝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
文城镇文南路上的文南老街是文昌市有名的旅游打卡点,也为大家提供了各式各样的商铺。记者在此探访时发现,该路段上的商铺前乱停放着多辆两轮车,部分车辆停放在店门口充电,而该些车辆距两轮车停放位仅不过几米远。
在文南老街内,大量两轮车图方便横七竖八地停放在店门口及街道上。
文城镇教育路和文中路作为学校区域重要的交通要道,大大小小遍布着大量商铺,车流人流量大,道路两侧均标画有两轮车停车位,基本可以满足市民日常停车需求,然而依旧有的车辆乱停放在该路段商铺门前,人行道受堵严重。
在滨华市场,虽然周边存在大量两轮车停车位,但在商铺前还是存在两轮车乱停放现象,尤其在海鲜加工食店前,大片两轮车“扎堆”乱停,一旁几米处便是滨华市场为顾客提供的两轮车停放区。
作为车主,在商铺前停放或是临时停放车辆可不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作为商家,又该不该拒绝门前的乱停乱放?根据“门前三包责任”中提出:包监督,对乱丢垃圾、乱停乱放、乱摆乱卖、乱涂乱画及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和环境秩序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即商家要主动劝导违停车主,共同维持“门前”秩序。
最后,记者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文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你我他的共同努力,希望大家携手共进,让规范停车成为一道文明风景线,为文昌市“创文”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记者:李文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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