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0294-2/2023-93122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3-10-18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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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禁止使用竹(木)脚手架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10-18 17:12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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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禁止使用竹(木)脚手架的通知
各镇(场),各有关建设单位(业主):
为防范化解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降低施工安全风险,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的公告》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和在建(含停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禁止使用竹(木)脚手架。
二、各镇(场)、村民(社区)委员会落实属地政府责任,一是负责检查督促对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禁止使用竹(木)脚手架的监管;二是负责对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未纳入公共建筑管理的自建房项目(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及以上)禁止使用竹(木)脚手架的监管。
三、各建设单位(业主)和施工单位要立即对在建(含停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进行自查,如存在使用竹(木)脚手架,即日起进行清退处理。否则,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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