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昌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2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突出重点、规范工作、依法监管的思路,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使国资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现将我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综合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市属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2年底,我市共有市属国有企业45家,其中正常经营的9家。正常经营的9家国有企业中,资产总额131.79元,负债总额126.98亿元,所有者权益4.81亿元。
我市地方金融企业只有一家,即文昌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文发控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由于资产总额等相关财务数据已包含在企业国有资产中,因此这里不再单独报告我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截至2022年底,全市纳入统计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共233家。资产总额211.77亿元,负债总额32.39亿元,净资产179.38亿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基本情况。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数据,全市土地总面积370.14万亩,其中国有土地91.31万亩。
2.矿产资源基本情况。全市已发现锆英石、钛铁矿、铝土矿、钴土矿、石英砂等14种。目前主要开采的有玄武岩和石英砂,截止2021年底,我市持有效采矿权证生产矿山8家,其中石英砂矿山6家,玄武岩矿山2家;6家石英砂矿现有保有储量20250.87万吨,玄武岩矿保有储量319.41万立方米。
3.海洋资源基本情况。我市海岸线长达303.4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3037.2平方公里,责任管辖海域面积为5245.5平方公里,全市港湾37个,其中清澜渔港和铺前渔港列为国家一级和中心渔港,无居民海岛311个,立碑98个。
4.水资源基本情况。我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22.0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20.60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3.280亿立方米,不重复计算量为1.461亿立方米。
5.林业资源基本情况。全市林地面积108837.19公顷,森林覆盖率为44.1%。
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情况
(一)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
1.国有资本投向、布局和风险控制。从国有资本分布情况看,我市国有企业主要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两大类。按行业布局划分:建筑行业、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行业3家,粮食行业2家,农业3家。
在风险控制情况方面,一是要求各国企每季度随财务快报同步报送《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监测表》,并于每年2月底前报送上年度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报告。二是根据国企重大事项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企业的融资、对外担保、投资等重大事项要报市政府审批。三是利用海南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立全覆盖、全级次、全流程的大额资金动态监测系统,防范企业债务风险。
2.国有资产监管情况。一是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文件,逐步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监管体系。2020年以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市陆续出台了《文昌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市国有出资企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属国有企业企业土地房屋资产处置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和加强财务监督的通知》等一系列办法文件,从“人财事”等方面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同时落实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覆盖国资监管机构及各级次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体系和工作机制。二是通过国企财务报表系统、 国资在线监管系统以及外部审计、巡察等方式,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在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前提下不断提升国企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时通过财务快报数据、“大额资金支出监测系统”、债务系统等随时监测、掌控企业的债务水平及变化,做好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工作。三是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出台《文昌市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助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四是严格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我省有关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政策,明确市属企业国有产权和资产交易必须进场交易原则,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3.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情况、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2022年,我市国有企业未发生股权等资产处置情况,也无对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
1.相关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印发了《文昌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完善了资产管理规章制度。通过落实“放管服”,进一步厘清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职责。
2.行政事业单位日常管理情况
紧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细化管理,基本实现了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全过程监管。一是规范资产管理配置管理,把住资产“入口关”,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二是强化资产使用管理,资产出租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采取评审或者评估等方式确定资产出租价格,实行公开竞价招租,确保出租出借过程的公正透明。三是完善资产处置管理,把住资产“出口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督管理情况
1.国有土地资源管理基本情况。一是从“三区三线”统筹、保护优先和保障发展等方面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城乡规划,继续推动包括《文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在内的各项规划编制工作,不断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目前总体规划已通过市国空委员会审议。二是加强耕地保护,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确保我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同时做好耕地开垦工作,2022年我市新增耕地1047亩,新增水田2,737亩。目前根据“三区三线”划定的全市耕地保有量为74.2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有量为64.27万亩。三是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安排项目用地,确保重点项目及时落地。2022年,全市新增入库储备地116宗共计10508.68亩。全市共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30宗共计2587.78亩,成交价17.25亿元。四是加强闲置土地管理,2022年全市完成闲置土地处置58宗,面积2,865.29亩。五是继续做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
2.矿产资源基本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矿业权管理工作要求,目前我市已停止审批新设除建筑用砂石土、地热(水)、矿泉水以外采矿权,对储量小于500万立方米的矿山不再出让石料采矿权,对原采矿权有效期届满时未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等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情形的,依法不再批准采矿权延续。二是加强企业监管,加强矿产违法打击力度和逐步规范砂石土管理工作,坚决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和砂霸矿霸恶势力。三是持续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截止2022年底,已累计完成历史闭坑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43个,正在推进历史闭坑矿山1个,累计完成治理面积33,324.9亩,按边开采边治理要求推进并完成8个生产矿山的边坡治理。
3.海洋资源基本情况。一是统筹推进海洋督察整改工作,2022年我市完成5项国家海洋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率100%。二是加强海域监管及巡查,加大海域岸线、无居民海岛巡查力度,同时加强我市用海项目的监管巡查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海域使用状况。三是加强近岸海域生态修复工作,2022年完成了文昌市“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及海南岛北部海岸整治修复项目(文昌岸段工程)的整治修复工作,八门湾红树林修复项目和铺前新埠海人工岛和南海妈祖世界和平岛(一期)生态修复项目正在开展中。四是开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工作。
4.水资源基本情况。一是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探索建立自律式节水运行机制。2022年我市包括年用水总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等在内的各项指标都圆满完成并超过年度目标值。二是完善水资源监管手段,提高水资源监管能力。2022年我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5.林业资源基本情况。一是有效推进造林绿化,2017-2022年,全市累计完成造林绿化面积12.36万亩,完成林业生态修复造林工程3.26万亩以及种植椰子10.10万亩。二是有效保护森林资源,通过加强林地管理、林木采伐限额管理、防控林业有害生物、做好森林防火、加大生态修复力度、推行林长制及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活动等一系列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三是促进林业产业健康发展,2017-2022年,林业产值实现稳步增长,林业产值年均达到10亿元以上,全市新增珍贵乡土树种面积 0.12亩。四是有效落实“放管服”工作,进一步改善林业领域营商环境,切实解决基层林农“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持市场化、多元化发展导向,引导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一是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各项要素向主责主业集聚,带头打造符合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和本市特色优势产业的核心主业,重点投向我市旅游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航天配套产业、产业园区、水利水务和“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战略性、引导性项目投资,成立冯家湾现代化渔业产业园、约亭产业园及铺前中心渔港经济区等平台公司,推动冯家湾现代化渔业产业园跨越发展,推动文昌约亭产业园提质升级发展,推动铺前中心渔港经济区加快发展,构建“龙头产业集团+专业化特色企业”的国有资本新格局。二是支持做大做强文发控公司,将冯家湾产业园区的设施农用土地、各园区的养殖厂房、服务中心及标准化厂房等固定资产注入文发控公司,以扩大公司资产规模。支持文发控公司参与建设运营文昌市冯家湾现代化渔业产业园区、铺前中心渔港区域、约亭产业园区、迈号片区、砂石矿产资源、城市建设运营等。三是优化整合全市国资国企资源,积极与央企、省属国企寻求合作,实现资源优势互补,探索吸引有实力的民企参与混改,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相互融合、共同发展。
1.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提升国企运营效益。通过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监事制度,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和完善长效的国有企业薪酬分配机制以及政府政策支持等措施激活企业,培育支柱产业,恢复造血功能,提高企业运营效益。
2.理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强化国资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和主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能,进一步落实各主管部门管理主体责任。统筹各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明确各类国有资产监管主体监管职责,规范监管行为,形成监督合力。
3.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国资监管机构要加强对公司市场化转型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完善国有企业考评体系,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专业化国有资产监管队伍。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是通过引进绩效考核指标方式督促单位重视资产管理工作,优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配齐配强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加强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二是督促单位制定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单位配置管理制度,强化落实“过紧日子”的长效机制,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资产,不能调剂的,可以采用购置、建设、租用等方式,大力推动单位内部资产共享公用。三是根据政府会计准则有关要求,督促单位及时做好在建工程转固工作,同时尽快清理统计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并按照会计制度和规则及时入账。四是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压实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积极盘活存量闲置资产,通过将闲置资产出租、变现等方式增加财政收入。市资规、住建部门要积极推进国有、集体无证土地及房产权属证的集中补办工作,确保盘活闲置资产工作能够深入有序开展。
(三)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一是充分认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优化国土空间,改善生态环境,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二是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及国有建设用地收储创新发展试点研究等工作。三是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党建统领,严格实现用水全过程管理,强化计量设施管理,大力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保障水务民生,深化河湖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水环境持续改善,提升综合监管能力,推动水务改革发展。四是全力推进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加强林业生态建设。2023年完成造林绿化8000亩及1.5万株椰苗出圃。深入落实“林长制”,坚持护林保绿,放权简政,服务好重点项目要素保障。规划先行,对接跟踪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跟踪好海南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文昌名人山鸟类自然保护区、文昌铜鼓岭国际化生态旅游区、东郊椰林风景名胜区等规划审批进度,确保我市自然保护地建设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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